类别:A类 杨城管函〔2024〕28号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樊恒辉、慕小倩、海江波、李松、李桦、陈树林、万传慧、程斌、郭军、马安良、龙建明
建议内容:关于居民取暖费用统筹分配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取暖费用统筹分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冬季取暖各项规定是按照《杨凌示范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杨管办发〔2020〕10号执行的,该办法自2020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5年6月16日到期。
针对您提出的取暖费用统筹分配、避免供热投诉纠纷难以解决的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1-2-3-500”工作机制(建立1个联席会议制度,组建2个微信工作群,公布3部投诉举报受理电话,组建500人专业维护团队)。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解决问题,强化供热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推进优化管理办法。我局正在协调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筹备撰编新的城镇供热管理办法。三是加大宣传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换热站管理单位开设集中供暖收费点,提前做好供暖收费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公布供暖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一是持续督促街办(社区)、物业持续开展“访民问暖”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暖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暖、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二是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舆论监督的作用,针对群众比较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供暖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和谐、良好的供暖环境。
在今后的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有效处理市民反映的各类问题。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杨陵区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继续为杨陵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