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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五政函2022〕10号

 

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杨陵区人大第十届第一次会议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海强、汤占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五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议区人大、区政府已转五泉镇政府办理。对您的建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研并和相关区直部门协商,答复如下。

一、关于杨扶路崔家村至毕公村段路灯安装的建议。根据现行的公路建设标准,并没有完善安装路灯的规定。但按照五泉镇《十四五规划》中拟将五泉镇建成乡村振兴示范镇的发展预期目标,点亮镇区至杨陵城区的道路,对推进和更好发展五泉经济,构建区镇协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将此列为2023年工作任务之一,加快项目立项和资金筹措,力争这一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和幸福的工作早日实现。

二、107省道茂陵村村委会路口红绿灯建议。今年8月,区政府在全区“两抓两拆十提升”调度会上进行安排后,区交通运输局已于8月底前将107省道茂陵村十字路口红绿灯安装到位,五泉交警大队对该处红绿灯控制系统进行了调试,该处红绿灯已正常使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五泉镇政府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