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杨自然资函〔2022〕34号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窦 琴 贺 虹
建议内容:建立杨陵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窦琴等2位代表,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立杨陵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议”,建议在居民区集中的地方建立一个农产品交易市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杨陵现有的蔬菜批发市场建于1999年前后,至今已发展20余年,市场建设初期原位于城市西部边缘地区,随着近20年杨凌城区的建设扩展,该市场所在区域已逐步转变为城市发展的中心地段之一。该市场由于地处渭惠路和博学路两条城市干道交叉路口,且周边大型新建居民区密集,早晚高峰市场周边道路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该市场存在影响交通、环境卫生差、相关车辆噪音污染大、城市管理执法难以到位等方面一系列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与杨凌宜居城市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区政府前期对该市场现状发展、交通疏导、搬迁建设事宜进行了多次研讨,并于2021年成立了由李台街道办等部门组成杨陵蔬菜批发市场搬迁工作专班,专班对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初步提出了搬迁至揉谷镇方案和一次性补偿征收两种方案。目前,由于该市场搬迁规划选址方案未确定、投资及建设主体不确定、相关群众意见不统一等各种原因,短期内搬迁难度较大,我局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和协商推进;此外,杨凌示范区正在按照中省部署要求推进编制《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将对全区的各类商业设施进行系统研究及空间布局,我们将在规划中重点对全区农贸市场空间布局规划尤其是该市场搬迁选址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待规划选址科学合理确定及搬迁总体方案实际可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将该市场搬迁纳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杨陵区惠民实事中,争取早日搬迁以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公共配套设施。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