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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正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杨政任字〔2018〕9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正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8〕41号),经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1日第18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正强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2年。

免去:

弥鹏、牛荣、刘国栋等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