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任字〔2018〕9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正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8〕41号),经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1日第18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正强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2年。
免去:
弥鹏、牛荣、刘国栋等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杨政任字〔2018〕9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正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8〕41号),经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1日第18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正强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2年。
免去:
弥鹏、牛荣、刘国栋等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