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高社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6〕21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张高社同志任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出版局)局长。
免去:
张高社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高社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6〕21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张高社同志任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出版局)局长。
免去:
张高社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