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存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3〕37号),经2023年11月29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存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存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3〕37号),经2023年11月29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存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