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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昌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5〕33号),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10月28日第32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张昌生同志为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

刘正强同志为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昌生同志区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刘正强同志区市政管理服务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