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录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3〕26号),经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10月30日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张录强同志为杨陵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王波同志杨陵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录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3〕26号),经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10月30日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张录强同志为杨陵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王波同志杨陵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