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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录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录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3〕26号),经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10月30日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张录强同志为杨陵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王波同志杨陵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