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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马江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5〕32号),经杨陵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10月28日第32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马江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张小明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