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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杨政任字〔2019〕19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党组2019年5月21日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高辉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荆萍同志为李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振涛同志为大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水平同志为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联昌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袁卫华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亚斌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崔明全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毅博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马亚国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育昂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方亚科同志为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超同志李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马彦同志大寨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荣国同志区招商二局局长职务;

胡育松同志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高辉同志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徐剑光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崔明全同志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梁补社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袁卫华同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马武军同志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