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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新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党新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6〕19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党新元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

万新智同志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出版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