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韩建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16〕10号),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5月26日第37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韩建伟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钊杰同志为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万新智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许新昌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刘康全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韩建伟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马驰同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党新元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