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安监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下属事业单位杨陵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财务未独立,和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局机关主要职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督查,依法进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业务。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业务范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公共管理提供监察保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监察工作;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杨陵区安监局总编制11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6个;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人员 7人,事业人员4人。下设安全生产监督大队1个局属事业单位。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2、加强专项治理;3、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七进”工作;4、聘请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坚持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隐患查治、安全培训教育、标准化创建工作;5、着力提升事故应急管理能力;6、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300万;7、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安监局收入预算为126.06万元,支出预算为 126.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
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减少了0.84万元,减少0.67%,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62万元,较上年预算1.7万元减少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公务接待0.48万元,较去年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万元。2017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杨陵区安监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