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工作;
(三)指导镇办搞好拆迁安置工作;
(四)参与全区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制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拆迁安置补偿资金;
(五)负责组织审定镇办改造方案、城中村改造工作;
(六)负责有关改造协议签订、合同审查、改造方案审批、保证金管理等工作;
(七)协助改造企业办理改造过程中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贯彻执行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城改办总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事业10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永安村、法禧村、西桥村的整村搬迁工作。
(二)做好杨凌自贸区片区建设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保证自贸区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做好我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四)做好107省道建设涉及除张、姜嫄、权家寨村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
(五)做好华电电厂和灰厂建设涉及南庄、胡家底、董家底村群众的搬迁工作。
(六)做好我区新分支户安置工作,完成农民进城进镇任务11512人,使我区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城改办收入预算为115.45万元,支出预算为115.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减少了3.4%,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1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杨陵区城改办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