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适合我区情况的贯彻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水务局总编制53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 47 人;实有在职人员 45 人,其中行政人员 7 人,事业人员 38 人。下属三站两办事业单位,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局机关核算外,水利水保工作站、水政水资源办、河务工作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均为独立法人,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水务局2017年目标任务:1、招商引资工作;2、项目策划包装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3、完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的实施及竣工交付使用工作;4、完成杨陵职业农民创业创新园智慧水利项目控制中心1处及测试联调工作;5、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水务局收入预算为688.38 万元,支出预算为 688.3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0.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 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1.3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10 %,原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3.0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度一致;公务用车 1 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0.06 万元,原因是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公务接待费 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 万元,原因是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 2.4 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0 万元,主要是防汛抢险物资采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附:杨陵区水务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