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拟定有关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林业依法行政 ;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农林局单位总编制108 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99人;实有在职人员96 人,其中行政人员9 人,事业人员87人。下设果蔬管理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安全监理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防疫站九个局属单位。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业提质增效。
(二)稳步推进粮食生产。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四)提升农机化水平.
(五)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工程。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七)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
(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九)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农林局收入预算为1930.79万元,支出预算为193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万元,
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8.6%。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减少)了 0 万元;公务用车1 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减少)了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8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 0.65 万元;公务接待费 4.68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绿化。
六、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杨陵区农林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