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供销合作社属事业法人,参照公务员管理。职能为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提供服务促进合作经济发展,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供销合作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农村供销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监督本行业范围内的社会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现有在岗人员4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保证杨凌地产果蔬不出现“卖难”问题,2017年实现订单销售果蔬产品超过5000万元。2.建设杨陵区供销社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培育合作社电商企业入驻,为培育杨陵农产品销售网络服务。3.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监管。4.继续做好社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工作。5.启动揉谷供销社改制。
6、党建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供销合作社收入预算48.65万元,支出预算为4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减少了14.37万元,减少22.8%,原因为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公务接待0.48万元,较去年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运行支出。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附件:杨陵区供销合作社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