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区政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处理。组织对政法工作、法治杨凌、平安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和措施。监督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指导政法机关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影响全局安全稳定等重大问题或重大案件依法指导、协调、督办,统筹协调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工作,受理对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好政法干部,协助纪委抓好政法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违法违纪问题处理。组织政法机关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杨陵区委政法委总编制15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8个;实有在职人员14个,其中行政人员7个,事业人员7个。下设杨陵区创新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社会治理管理平台建设项目。2、完成镇、村视频监控建设项目。3、完成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4、扎实推进“法治杨陵”宣传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控,深化平安杨陵建设。5、完成包抓村精准帮扶对象工作。6、加强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8、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9、持续深化建设环境集中整治,严密防范邪教活动。10、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为589.72万元,支出预算为589.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3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1.01万元,增加0.17%,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和上年比基本持平;公务接待3.32万元,较去年减少0.312万元,和上年基本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5.6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2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视频监控建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中国共产党杨陵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