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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卫计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实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实施免疫规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承担医疗广告预审、医疗卫生机构审批、执业许可、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母婴保健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绝育手术复通术核准、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核、二孩生育核准、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撤销许可、非医药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核准工作。指导区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区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杨陵区卫计局总编制168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4人,事业编制155人;实有在职人员11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106人。下设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合疗办、爱卫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流动办6家事业单位,计生协会为挂靠卫计局的参公单位,五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泉镇卫生院及揉谷镇卫生院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争取任务;2、杨陵惠仁医院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完成安宁医院主体建设任务;3、做好“健康杨陵”建设工作;4、完成省级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示范区创建,做好国家基层群众计划生育自治示范区评估迎检工作;5、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6、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7、完成新农合总额预付和省内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支付方式改革;8、在全区农村幸福院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农村幸福院医疗服务达到全覆盖;9、做好第二十四届农高会期间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工作和其他交办工作;10、全面落实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卫计局收入预算为1832.318万元,支出预算为1832.3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8.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1.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1万元、债务利息支出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其他支出216.04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减少了39.656万元,减少2.12%,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和上年比基本持平;公务接待7.27万元,较去年减少0.73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2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附件: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


杨陵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