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审计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审计业务;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的政策措施建议;向区长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与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跟踪审计;2、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及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3、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重点投资项目审计;6、公交公司财务收支审计;7、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审计局总收入预算为130.12万元,支出预算为130.1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0.42万元,增加0.32%,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审计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0.12万元,支出预算为130.1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0.42万元,增加0.32%,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130.12万元,支出预算为130.1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0.42万元,增加0.32%,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30.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0108审计事务人员经费支出106.12万元,比上年增加0.42万元,增加了0.4%,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08审计事务公用经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20108审计事务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30.1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06.12万元,比上年增加19.43万元,增加了22.41%,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加了183.33%,原因为委托审计费、劳务费增加。310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了60%,原因为办公设备更新较上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35%。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为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原因为参加车改,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减少5.26%,原因为租车费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0.69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5.48%,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8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采购预算共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的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