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总工会是中共杨陵区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开展困难职工、劳动模范、离退休职工和包抓村低收入户的走访慰问工作,逐步实现困难职工即时帮扶救助常态化。2.建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3.制定杨陵区总工会改革方案,全面完成工会改革工作任务。4.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全区性职工文化活动4场次。5.建设工会爱心驿站,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 6.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组织各级劳模体检疗休养。7.出台杨陵区职工福利标准,畅通工会账户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的落实。8.加大职工培训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大学习”氛围。9.在不同领域开展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展示、交流活动,激发职工创新创业创优活力。10.在货运司机、外卖派送员、户外工作者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领域开展工会组建试点工作,新建(换届)工会组织10家。11.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12. 做好2018年“冬送温暖”活动摸底工作,按照困难职工帮扶系统要求,做好档案审核、汇总等工作。13.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管理工作,打造管理规范科学、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示范点。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总工会总收入预算为211.28万元,支出预算为211.2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18.87万元,增加9.8%,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1.28万元,支出预算为211.2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18.87万元,增加9.8%,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211.28万元,支出预算为211.2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18.87万元,增加9.8%,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211.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0129群众团体事务人员经费支出122.2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7万元,增加了9.8%,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129群众团体事务公用经费支出7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20129群团事务项目支出82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211.2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22.2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7万元,增加了18.25%,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7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302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48万元,30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项目支出34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35%。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为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原因为参加车改,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比上年减少5.26%,原因为严格控制租用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0.24万元,较去年减少0.01万元,比上年减少4%,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2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采购预算共7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0.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的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