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公开 / 2018年 / 正文

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服务对象)的会计审核、记账、核算、填制会计报表等工作:

1.根据服务对象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负责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核算工作;

2.定期向服务对象、区财政局和其它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

3.协助服务对象办理债权债务的登记清理等工作;

4.负责会计档案的归集和保管;

5.完成服务对象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会计业务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中心将对全区155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务管理服务工作,对纳入财务中心核算的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规范,负责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核算工作;定期向各单位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做好财务分析、考核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体系,做好各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总收入预算为192.25万元,支出预算为192.25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92.25万元,支出预算为192.25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192.25万元,支出预算为192.25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92.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支出162.25万元;20103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201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目支出20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92.2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62.25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302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86万元,因本单位是2017年9月开始运行,无法与上年预算数做比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原因为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原因为无车辆,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公务接待1.43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的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杨陵区财管中心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