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交通局成立于1995年4月(2010年10月更名为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水上运输管理、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交通战备等职责。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1、加快推进省道107扶杨眉公路工程续建项目的施工进度,年底之前确保D标全面建成通车,B标道路工程建成通车和桥梁工程主体完成,完成投资2亿元;2、进一步加大国道344杨凌过境段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力度;3、加快推进杨凌大道渭河大桥项目施工进度;4、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面实施农村道路升等改造;5、建设占地30亩的公交枢纽站场,更新和新增新能源电动公交车60辆。6、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7、强化交通运输日常管理,加大路政巡查和超限车辆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违规经营行为;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9、加快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出台,规范出租车、网约车运营行为。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4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总收入预算为992.40万元,支出预算为992.40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长20.24%,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92.40万元,支出预算为992.40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长20.24%,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992.40万元,支出预算为992.40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长20.24%,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992.4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1401公路水路运输人员经费支出766.80万元,比上年增加253.66万元,增加了49.43%,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401公路水路运输公用经费支出13.60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21401公路水路运输项目支出14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0.83%,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992.4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766.80万元,较上年增长49.43%,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3.60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万元,此项目为新增项目,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2018年工作经费40万元,杨陵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办及设备采购费5万元,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经费2万元;310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8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311对企业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此项目为新增项目,为对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区级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2017年预算是3.42万元,减少了4.97%,主要用于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运政执法、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及路政执法、出租车市场监管执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公务接待费1.62万元,2017年是1.71万元,减少了5.26%,主要用于对口上级部门业务检查接待,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控制接待次数、陪餐人数。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采购预算共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杨陵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