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财政局主要负责拟定全区财政税收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资金管理、全区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财政收入任务,项目资金争取任务。2、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完成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检查;3、完成部门“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公务卡执行情况。完成全区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开展2017年决算公开专项检查。4、完成深化改革工作相关任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部门存量资金,提出整治方案;开展绩效预算改革,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49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40个;实有人员44人,其中行政人员 9人,事业人员3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政局总收入预算为686.8万元,支出预算为686.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142.73万元,增加了26.23%,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86.8万元,支出预算为686.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142.73万元,增加了26.23%,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686.8万元,支出预算为686.8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142.73万元,增加了26.23%,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68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0106财政事务人员经费支出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3万元,增加了33.84%,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106财政事务公用经费支出12.8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20106财政事务项目支出7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了14.29%,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686.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3万元,增加了33.84%,原因为工资福利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2.8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了14.29%,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85%。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为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原因为参加车改,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减少了4.82%,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2.73万元,较去年减少0.14万元,减少了4.88%,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采购预算共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的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