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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是杨陵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上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能,主要职责是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社区管理,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街办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完成好重要指标、重点项目、重要改革、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快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推进追赶超越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党建、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及社会事业等一系列工作,为全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持续做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民生工作;2.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3.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4.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5.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6.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7.全面完成2018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2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总收入预算为745.2万元,支出预算为745.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98.09万元,增加15.16%,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45.2万元,支出预算为745.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98.09万元,增加15.16%,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745.2万元,支出预算为745.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98.09万元,增加15.16%,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74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0103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支出668万元,比上年增加176.09万元,增加了35.8%,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103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公用经费支出27.2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支出5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5%,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745.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66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5.8%,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7.2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310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5%,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减少4.9%。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为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购置0元,原因为参加车改,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减少4.8%,原因为严格管理公车,严控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3.61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减少5%,原因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6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街办财政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6日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