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15年8月4日,为杨陵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杨陵区环境监察大队。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国家、省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负责杨陵区发改部门备案、立项、核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对辖区内废气、废水、有毒化学品和噪声等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和来信来访。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开展铁腕治霾专项行动;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开展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4.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5.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6.编制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7.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局机关事业编制4人,现有4人;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杨陵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租用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绩效评价目标。
六、2018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部门总收入预算310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预算539.47万元减少了229.47万元,是因为本年减少了环保项目预算。总支出预算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310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预算539.47万元减少了229.47万元,是因为本年减少了环保项目预算。总支出预算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29.47万元,是因为本年减少了环保项目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说明如下:
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1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3万元。收支增长原因为人员支出增长。
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未增长。
2018年专项业务经费预算18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3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9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2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3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0万元;污染防治3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2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3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0万元。收支增长原因为环保项目预算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下:
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1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3万元。收支增长原因为人员支出增长。
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未增长。
2018专项业务经费预算18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3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50万元;对企业补助1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0万元。收支增长原因为环保项目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了0.1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因今年无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9万元,较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2%,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2%,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和范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农村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3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