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安监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下属事业单位杨陵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财务未独立,和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局机关主要职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督查,依法进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业务。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业务范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公共管理提供监察保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监察工作;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制订杨陵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组织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
4、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对重点企业进行复工复产安排和验收。
6.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帮扶等各项包抓工作任务。
7、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300万元。
8、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全区进行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9、邀请专家对全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10、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1次,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
11、组织做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开展应急演练。
12、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企业”。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四、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安监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安监局无绩效评价目标。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安监局收入预算为141.76万元,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总体较上年均增长12.5%,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安监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41.76万元,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总体较上年均增长12.5%,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杨陵区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141.76万元,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总体较上年均增长12.5%,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1506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费支出130.56万元,较上年增长12.5%,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3.2万元,与上年无变化;项目支出8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56万元,较上年增长12.5%;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安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安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2017年预算是1.14万元,减少了5%,主要用于单位租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公务接待0.46万元,2017年是0.48万元,较去年减少4%。主要用于上级对口部门业务接待以及农博会省局接待任务。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