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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杨陵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宣传舆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为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与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1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和100万项目资金争取任务。2、组织区委中心组成员学习,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指导旁听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全区干部理论学习,举行专题辅导、研讨、知识测试等。开展常态化和群众性理论宣讲。3、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严格督查考核。4、完成全面建成小康、乡村振兴战略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宣传报道。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6、扎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村规民约建设。7、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推进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作。8、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9、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10、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11、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打造“志愿杨凌”服务品牌。1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区文化企业库。加大文化精品扶持力度,促进文化繁荣。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人员4人,实有人员12人,行政8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委宣传部总收入预算为235.02万元,支出预算为235.0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19.73万元,增加了9.16%,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35.02万元,支出预算为235.0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19.37万元,增加了9.16%,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委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235.02万元,支出预算为235.0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19.37万元,增加了9.16%,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委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35.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20133宣传事务人员经费支出126.42万元,比上年增加44.45万元,增加了54.23%,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133宣传事务公用经费支出8.6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20133宣传事务项目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了0.2%,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委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235.0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26.42万元,比上年增加44.45万元,增加了54.23 %,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8.6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了0.2%,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01%。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为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原因为参加车改,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减少了5%,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1.69万元,较去年减少0.09万元,减少了5.06%,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8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的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中共杨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