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杨陵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分别在示范区纪工委和区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对区委负责。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负责查办违纪等案件有关工作,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检查指导等工作,完成示范区纪工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内部共设九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宣传部、信访室、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区委巡察办、第一派驻纪检组、第二派驻纪检组设在区纪委。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杨陵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推动杨陵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坚持系统学、跟进学、结合实际学,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觉悟,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更加强烈执着的责任担当、更加忠诚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区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实施意见,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惩处。建立作风问题定期排查、整改落实、长效推进机制,巩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效能,保质保量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全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实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上级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和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
(四)扎实履行专责机关监督职责,做实做细监督文章
坚持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使监督常态化。对监督中发现的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日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切实做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通过监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任务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问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查力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重点监督,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理汇编查处典型案件的“活教材”,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全面公开通报曝光,凡是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杨陵区实际,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文化氛围浓厚的村(社区),打造廉政教育示范点,推动形成协同互补、富有特色的廉政教育新格局。
(五)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党中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大棚房整治、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聚焦贯彻落实《批复》等中心工作加大巡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织密巡察监督网,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增强监督实效。建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构建起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协调推进的巡察监督网。强化巡察整改,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巡察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六)聚焦“五个专项工作”,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落实等关键环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生态污染防治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衙门作风”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推进规范化办案。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规范使用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全面堵塞漏洞,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完成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实现杨陵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志式”谈话室全覆盖。
深化“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示范区《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生重大典型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一般性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于党、忠于人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健全机关内控机制,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深刻汲取胡传祥案教训,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坚持有线必理、有案必查、失责必问,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本部门没有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内的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我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对大额专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试点,我单位无大额专项预算资金,并以公开空表。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扶贫项目0个,实际扶贫项目资金0万元,因此,无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公开。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53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60.40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委开办费项目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53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60.40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委开办费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53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60.40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委开办费项目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53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60.40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委开办费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530.1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0.4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监委开办费项目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10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422.10万元,较上年增加69.10万元,原因是新增加公务员、人员工资普调等原因;
(2)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3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持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78.0万元,较上年减少64.0万,原因是监委开办费项目减少。
如图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1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67.60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原因是2019年实有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普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公用经费支出62.00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项目支出71.50万元,较上年减少75.00万元,原因为项目支出较少;
资本性支出(310)项目支出29.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原因是对基层纪委办案区提升改造支出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1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67.60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原因是本年实有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普调等;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公用经费支出62.00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项目支出71.50万元,较上年减少75.00万元,原因为项目支出较少;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项目支出29.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原因是对基层纪委办案区提升改造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较上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较上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也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5.6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4.9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3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4.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也无此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0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经费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7.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