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陵区食安办和杨陵区食药监分局为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编制4人,现有4人,人财物由示范区管理,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和应急体系,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镇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食品药品日常监管。
下属5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人财物由区政府管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共30人,目前实有29人,配备有17名公益岗位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食品药品日常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农村校园、市场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2、开展“三小”整治提升;4、做好药品监管;5、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突出问题。
三、部门预算单位机构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所属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陵区李台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2 |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3 |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4 |
杨陵区五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5 |
杨陵区揉谷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食安办下属大寨街道办食药监管所、李台街道办食药监管所、杨陵街道办食药监管所、五泉镇食药监管所、揉谷镇食药监管所总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 30人;实有在职人员 29人,其中行政人员 0人,事业人员 29人, 属于事业单位,均为独立法人,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杨陵区食安办人员编制说明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我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对大额专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试点,我单位无大额专项预算资金,并已公开空表。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扶贫项目0个,实际扶贫项目资金0万元,因此,无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公开。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食安办收入总预算为260.92万元,支出预算为260.92万元。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减少了419.68万元,减少61%,原因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结束,食品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食安办财政预算拨款为260.92万元,支出预算为260.92万元。拨款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减少了419.68万元,减少61%,原因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结束,食品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杨陵区食安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260.92万元,支出预算为260.92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减少了419.68万元,减少了61%,原因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结束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92万元,其中:
(1)事业运行(市场监督管理)(2013850)190万元,比上年减少372.26万元,减少了33.7%,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60.92万元,比上年减少35.1万元,减少了63.4%,原因为食品安全项目支出减少;
(3)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1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6.32万元,减少了38.7%,原因为食品安全项目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9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84万元,较上年减少378.26万元,减少了67%,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1万元,较上年减少30.1万元,减少了35 %,原因为食品项目支出减少。
其他支出(399)15.92万元,较上年增加15.92万元,原因为新增加预算。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9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84万元,较上年减少378.26万元,减少了67%,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机关和商品服务支出(502)61万元,较上年减少30.1万元,减少了35 %,原因为食品项目支出减少。
其他支出(599)15.92万元,较上年增加15.92万元,原因为新增加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共计3.37万元,2018年预算3.54万元,今年较上年预算减少0.17万元,减少4.8%。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车辆运行维护3.09万元,2018年预算3.25万元,今年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9.6%,原因为严格控制租用公务用车数量;公务接待0.28万元,2018年预算0.29万元,今年较去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4%,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会议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附件: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