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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杨安委办发〔2022〕22号

各镇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根据《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纪发〔2022〕3号)有关要求,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作风纪律方面问题,始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矩,坚持出重拳、下猛药,不断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注重建章立制立足长远,实现安全生产领域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着力铸造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队伍良好形象,为全面推进杨陵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从实。把严和实的主基调贯穿始终,落实“准、狠、韧”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提升,狠抓生产经营和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通报,并向群众公开公示,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以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三)坚持聚焦“四风”。在普遍整改的同时,聚焦整治“四风”问题不放手,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解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防止避重就轻。

(四)坚持精准施治。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坚持动真碰硬、破力并举、系统施治、真抓实做,促进安全生产队伍干部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发展大跨越。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2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作风建设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区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前置审批行为和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专项整治;成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风建设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情况“回头望”专项整治。

四、整治重点

(一)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前置审批行为和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监管力度。是否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前置审批程序,是否存在应办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是否加大对涉及分包、转包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和日常检查,是否存在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是否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是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五整治五落实”要求。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参与单位:区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监督检查。是否存在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经常的问题;是否存在行业部门、镇办工作机构不健全,未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一查了之”等问题;是否存在安全执法不精准、宽松软、“一罚了之”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参与单位: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对近3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整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是否存在调查报告弄虚作假、事故责任划分不清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事故处罚和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参与单位: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4日—4月30日)。区安委办研究起草文件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接方案后,迅速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报区安委办(应急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查清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作风顽疾,查深、查实、查具体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同时,每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自查清单(附件1)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87019706)。

(三)实施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1至10月31日)。区安委办对照整治要求,抓好镇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近三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挖掘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搜集掌握典型问题和违规线索,针对问题线索展开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各单位要围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针对自查和安委办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实现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发现一批、纠正一批、整治一批。集中整治期间,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和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附件2)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87019706)。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加强沟通协调,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要坚持效果导向,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过程中切实转变纪律作风,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在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改革创新等各方面工作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抓好抓实抓细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及时公开公示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安委办将定期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重点突出问题不能按时办理或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合理诉求未化解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报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问题举报电话:87019706,举报邮箱:3072261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