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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财政局开展财经纪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8月3日,杨陵区财政局印发通知,决定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2016年上半年严肃财经纪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检查重点包括2016年上半年预算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设立“小金库”、“三公”经费使用等10类情况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文之日起至8月12日为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9月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检查分四个组,抽调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进点检查。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