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3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9日)5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序号 |
申请人/家庭成员 |
户籍 |
工作单位 |
1 |
庞龙 |
宁夏 |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马禧杰 |
甘肃 |
杨凌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会展中心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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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魏阳阳 |
泾阳 |
杨凌高新幼儿园 |
3 |
宋民波 |
扶风 |
陕西世真电子配件有限公司 |
李雪妮 |
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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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梦涵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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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轩 |
学生 |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