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64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8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张乐 |
宋秀芳 |
任京西 |
张广林 |
张晓光 |
王亮 |
孙少妮 |
张撑利 |
刘楠 |
黄迪 |
曹玉波 |
金东锋 |
殷凯飞 |
郭升民 |
李彦侠 |
周殷乐 |
仲崇高 |
张宏钊 |
刘存山 |
王景华 |
吴兴昊 |
屈养国 |
黄雪萍 |
霍新转 |
郑继春 |
常永平 |
李淑会 |
马小强 |
张斌 |
焦小燕 |
李红 |
李小梅 |
曹娟维 |
包伟强 |
杨凤池 |
赵彩玲 |
曹俊昆 |
穆国立 |
赵万军 |
王千 |
龚志国 |
巨汶龙 |
梁君利 |
李锋玉 |
张福楹 |
刘焕民 |
薛永哲 |
李宗科 |
申凡 |
汤红旗 |
刘恩军 |
张春林 |
宋娟娟 |
周宁博 |
乔金峰 |
刘群林 |
种宽祥 |
成朝利 |
马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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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