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3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序号 |
申请人/家庭成员 |
户籍 |
工作单位 |
1 |
温金瑞 |
宝鸡 |
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 |
2 |
吴林 |
杨陵 |
杨凌铂悦城际酒店 |
李银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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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笑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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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唐虎 |
湖南 |
陕西省玖益包装有限公司 |
郑军 |
陕西省玖益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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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宇羲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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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辰 |
学生 |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