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SJY-ZB(F)-20230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杨扶路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五泉镇,项目起点位于黎张沟十字口,路线走向自东向西途径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新园,项目终点位于崔家村十字,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沿用旧路),路线全长3.313公里。对病害路段进行修复,其余路段加铺沥青面层,修复加铺完成后,完善全线的标线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80万元,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应阶段的造价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杨扶路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杨扶路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购买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9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9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
七、其他
1、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采购人:杨陵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东新路2号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029-87034319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9-89871668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