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
在全省范围内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碾米机等实施报废更新补贴。
三、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机可申请报废:
(一)依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联合收获机报废技术条件》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即可申请报废,小型拖拉机(功率≤18 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大中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5年,履带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机动喷雾(粉)机使用超过10年,小型饲料(草)粉碎机(配套功率≤18kW)使用超过10年,大中型饲料(草)粉碎机(配套功率>18kW)使用超过12年,铡草机使用超过10年。国家未明确设定报废年限条件的农机,由机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三)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具。
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机架机身等五大总成必须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登记注册的农机应确保报废补贴申请人信息与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一致,并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未登记注册或无需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申请报废的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报废原因等作出书面承诺。
四、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
1.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就近交售给回收企业,并向回收企业提供《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附件2)。
2.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照片,以及车架号、发动机号、铭牌等照片,对报废农机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3.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3,下称《确认表》),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承诺书,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4. 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和台账,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当包括铭牌和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照片、拓印、视频等,保存期不少于3 年。
(二)注销登记
登记注册的农机。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号牌、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拟报废农机登记地县级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提供《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
未登记注册或无需牌证管理的农机。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身份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对机具真实性和唯一性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报废”字样。
农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农机数量不超过8台(套)。
五、报废农机回收单位
杨凌金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地址:杨凌示范区揉谷镇石家村
电话:15129171056
附件2
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 , 身份证号(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住址 , 现住址: 。
拟报废(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的 (机具类别) 壹台,机具型号 ,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铭牌号 。该机具购买日期 年 月 日,由于(□已达到报废年限 □安全隐患大 □故障发生率高 □损毁严重 □维修成本高 □技术落后 □国家明令淘汰,在符合报废条件的地方“√”),自愿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机具确系本人拥有,且来历合法,无财产归属等纠纷,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机主本人(签字):
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一份交县(市、区)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存查。
附件3 陕西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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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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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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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主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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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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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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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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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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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车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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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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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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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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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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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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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农机 □未登记注册农机 □无需牌证管理农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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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牌证管理机构(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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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印章后,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