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巩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果,按照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年第 16 次 《杨陵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四条要求,区教育局结合教育部等七部门2022年11月7日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2023年12月12日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杨陵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以便我区进一步修改完善。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发至QQ邮箱770296723@qq.com.
联系人:金颖君 联系电话:029-87018876
附件:1.《杨陵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杨陵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11月4日
杨陵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