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养和展示新时代示范区少年的优秀品德,为广大青少年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示范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厚德陕西 德耀农城”建设活动推向深入,按照上级安排,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21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选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选对象
凡户籍在杨凌的10—16岁少年,均可参与。(往年已评为区级及以上的“新时代好少年”不再参加)
(二)推荐条件
“新时代好少年”人选要具备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条件。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校级评选推荐(3月17日-31日)。各中小学参照区级评选条件,树立一批校级“新时代好少年”,争取高年级每班一名,为本校学生树立身边的学习榜样。在评选出本校“新时代好少年”后,各中小学择优按照区局分配名额(附表1)于3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教育组推荐区级“新时代好少年”,报送前须在本校公示不少于3天。对于分配名额之外学校有报送意愿的,可以社会推荐的方式于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送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二)区级评选推荐(4月1日-12日)。区教育局联合区文明办对各校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条件或事迹弄虚作假、胡乱抄袭的推荐人选取消评选资格,对于符合条件且事迹典型的学生命名为区级“新时代好少年”,进行表彰并报送示范区进行联评。
(三)示范区评选推荐(4月13日-5月)。示范区教育局联合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对杨陵区和社会推荐报送的材料进行联评,评选表彰示范区“新时代好少年”,对事迹特别优秀的学生推荐参加省级联评。
四、推荐材料
(一)报送材料
材料含学校公示表和杨陵区2021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各三份,电子照片一份。
(二)材料要求
1.学校公示表必须要素齐全、表述规范,留有学校联系电话,推荐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杨陵区2021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要填写规范。各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推荐人选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基本信息,深入挖掘感人事迹,事迹具有典型性,用事实说话,讲好好少年故事,严禁虚话套话,突出主要特点,防止高大全、千人一面,主要事迹约1500字左右。粘贴三个月内1寸免冠照片1张(也可电子版照片打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及学习宣传活动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安排,认真谋划实施,确保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动员,广泛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学校,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要动员一切力量,共同参与“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每所学校要在本校开展校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让每位学生都参与进来。要在社会和学校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向善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征集、发布、学习等各环节的宣传工作,增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各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掀起学习好少年、争当好少年的热潮。
联系人:张艳博 电子邮箱:1576878736@qq.com
杨陵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