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质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技工院校年检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148号)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杨管人社发〔2022〕47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时间安排
凡在我区范围内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机构,均须参加年检。参加年检的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区人社局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
二、年检内容
(一)党建工作情况。包括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情况;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情况;思政课开设及思政课师资配备情况;领导学校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情况;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等。
(二)依法办学情况。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按照批准层次办学情况;办学变更事项报审情况。
(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董事会或理事会等决策机构备案情况(民办);教学(实习)、教师学生、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各专业教师队伍的人数、学历、专业技能等级结构情况;任课教师上岗资格情况。
(五)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实施情况;学生实习组织管理情况;教材管理情况;教学督导与教学评估开展情况。
(六)招生和学籍管理情况。包括招生简章报审情况;招生宣传规范情况;学生学籍真实性情况;培训学员档案管理情况。
(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情况。包括评价机构备案设立情况;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情况。
(八)学生毕业就业情况。包括毕业证书发放人数及其及时性情况;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情况。
(九)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包括2021年度校园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和维稳情况;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等情况。
(十)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性情况。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情况;学校规范收费情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2021年财务审计情况(应有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三、年检报送材料及制作要求
各职业培训机构必须以规范文件形式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年检材料。材料制作要求:纸张大小为A4,按顺序胶订成册,封面加盖机构公章,留联系人电话。报送的年检材料按以下内容顺序胶装成册,同时提交扫描电子版,其中3至7项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一)年度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情况,对照年检内容逐项报告具体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年度工作提出思路和计划。
(二)填报《陕西省技工院校年检报告书》(附件1)。
(三)《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登记表》(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民办)。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学校是否已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学校收费是否合法,所收费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学校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出资人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取得的回报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从学校其他费用中提取回报现象。
(五)办学许可证副本及正本复印件,办学许可证登载事项需要变更的,需提供登载事项变更的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公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六)社会组织举办的院校,提供举办者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七)校园消防安全报告复印件。
(八)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校舍平面图(标明建筑面积)、实习实训设备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教师花名册(注明专、兼职)复印件。
四、年检结果
人社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综合研判学校自查和人社部门抽查核查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按管理层次分别公开发布。年检不合格的学校,除公开发布年检结果外,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决定。
学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或未按规定开设思政课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混乱或学校党组织瘫痪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的。
(二)虚假招生宣传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或学籍管理混乱、学生无法正常毕业的。
(三)连续3年未招生或在校生数量极少不能正常开展教学的。
(四)教学管理混乱、有重大教学事故、整改不达标或学校投诉频发、处理不及时、整改不达标的。
(五)虚报冒领、违规使用财政资助资金、违反规定乱收费,涉及金额较大、未按规定整改或拒不整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出租《办学许可证》或《办学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七)拒不接受年检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是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全面工作的检查,各职业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年检工作。
(二)夯实责任。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年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校领导专门负责年检工作,对标年检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如实上报情况。要注重查找发现问题,系统分析原因,扎实认真整改。对在年检工作中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遵守时限。各学校的年检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同级人社部门。超过规定时间、经督促仍不上报自查情况的学校,可视为拒不接受年检。
联 系 人:乌建豪 康蒙蒙
电话:029-87012129
附件:1.陕西省技工院校年检报告书
2.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主要成员登记表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
陕西省技工院校年检报告书
( 年度)
学校名称(盖章)
校 长
填 表 人
联 系 方 式
填 报 说 明
1.办学许可证登载事项应填写《办学许可证》上的登载内容。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过变更,应填写办学许可证上登载的变更后内容。
2.表格内一律采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
办学许 可证登 载事项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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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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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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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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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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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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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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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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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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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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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 条件 |
办学 场地 |
校园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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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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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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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期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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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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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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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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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期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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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设备 |
设备总数(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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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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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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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及等级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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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情况 |
教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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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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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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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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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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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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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办学 开展 情况 |
短期培训年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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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教育在校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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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教育年度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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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毕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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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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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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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办学经费投入总数(含资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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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部门经费投入总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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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办学开展情况:对照文件中年检内容总结填写,不超过三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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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受奖惩情况及社会投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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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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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主要成员登记表
院校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职 称 |
政治面貌 |
决策机构职务 |
专职或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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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届决策机构是否备案(是/否)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