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杨政办发[2014]93号)、《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杨凌示范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政办发[202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1月份新增175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9—87018062(区城居保中心)。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
2023年1月份新增城乡居民养老金公示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