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结合实际,现公布《杨陵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基本服务内容 |
标 准 |
承担单位 |
读书看报 |
1.区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刊,并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2.区、镇(街道)、村(社区)逐步推行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公共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藏书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送地方戏 |
3.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形式,为农村免费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全年不少于40场次。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设施开放 |
4.区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家风馆、有关村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文体活动 |
5.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6.每年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文体活动,区文化馆不少于40场次,区图书馆不少于20活动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少于12场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4次。每个镇(街道)有1个特色文化品牌,每个镇(街道)、村(社区)有1-2个群众喜闻乐见的常态化文化活动。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公益展览 |
7.区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6次。 8.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8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4次。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公众教育 |
9.区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20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8次,区图书馆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10次。 10.区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6次,区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10次。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数字服务 |
11.区级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的服务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wifi。 12.区图书馆、文化馆和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3.建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区级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量不低于4TB。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
特殊群体服务 |
14.区图书馆配备儿童和盲文书籍,开展儿童、盲人阅读服务。 15.区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
区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