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区政府批准将《秦腔表演艺术》等4个项目列入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镇办、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鼓励和支持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广泛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贡献。
附件: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杨陵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1.一、传统戏剧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或个人 |
21 |
Ⅳ—2 |
秦腔表演艺术 |
杨凌祥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
| | | |
二、传统技艺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或个人 |
22 |
Ⅷ—6 |
铁制农具锻打技艺 |
白氏铁匠铺 |
23 |
Ⅷ—7 |
古法压榨油 |
杨陵三圣农产品专业 合作社 |
24 |
Ⅷ—8 |
青铜器失蜡铸造技艺 |
陕西周韵青铜文化艺术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