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文发〔2018〕57号
杨陵区文化体育局
关于公布杨陵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命名杨陵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
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热情,有效促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更好地开展传承活动。2018年,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评选工作。经过申请、推荐、评审、检查、公示等程序,研究审定,确定穆毅等10名传承人为杨陵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杨凌宁莉餐厅等8家单位为杨陵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现予以公布并授牌。
希望各传承人及相关传习所充分认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大力开展传习活动,使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使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杨陵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杨陵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名单
杨陵区文化体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