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检验我区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加强全区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根据《杨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杨政发〔2013〕8号)精神,按照省上“专项预案3年开展1次演练”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2016年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5年开展应急演练5次,检验预案6个。
1.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杨陵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演练,区新闻办负责衔接组织开展《杨陵区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合成演练。
2.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开展《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演练。
3.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组织开展《杨陵区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之自然灾害学生紧急疏散演练。
4.由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杨陵区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杨陵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演练。
(二)2016年开展应急演练5次,检验预案6个。
1.由区粮食局组织开展《杨陵区粮食应急预案》演练。
2.由区食安办组织开展《杨陵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区新闻办负责衔接组织开展《杨陵区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合成演练。
3.由区住建局组织开展《杨陵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4.由区水务局组织开展《杨陵区防汛抢险预案》演练。
5.由区维稳办组织开展《杨陵区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涉密)桌面推演演练。
二 、组织实施
(一)各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演练方案,于演练开始前20天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区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演练前要对预设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做好演练准备、安全和保障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各演练牵头部门要广泛联系预案相关成员单位参与演练,进行应急联动,锻炼协同行动能力,提高综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各预案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要积极参与演练,主动进入角色,全面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指挥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
(四)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将演练计划、方案、脚本及评估报告、演练影像资料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各项演练必须于当年9月15日前完成。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