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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应急办视频会议和示范区《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认识。省气象台预报,7月19日至26日关中地区天气持续高温;同时,7月下旬到8月上旬又是防汛的关键时刻,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有效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工作。

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夏季高温安全大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地、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登高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加强监控。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露和爆燃的情况,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确保不出问题。二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建筑防火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撤人疏散,确保生命安全第一。四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对运输车辆,特别是公交车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实施全天候监控。五要加强防汛工作。水务部门要针对汛期的特点,加强汛情安全检查,有效预防暴雨、洪水、泥石流等恶劣事故的发生。六要严防溺水事故。水务部门要开展水源安全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七要全力保障水电气供应。针对夏季用电用水用气量大的特点,水务、市政、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水电气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检修检查,排除隐患,提高承载能力,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八要完善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并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遇突发事件能及时高效处置。

三、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效的重特大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要针对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险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区应急办要加大对应急值守工作检查力度,对各镇办及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若发现带值班人员脱岗或临聘人员顶岗等现象,将严肃进行处理。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