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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杨管办发〔2016〕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镇办、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并开展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动态数据库。

二、工作步骤

1.开展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普查登记。包括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队伍、应急管理专家、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医疗卫生机构、避难场所、重大危险源。

2.开展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分析评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和次生灾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统计汇总上报。

3.积极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可在短时期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4.统计上报。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应急资料的整理存档和动态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将普查结果统计汇总后报杨陵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纸质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各镇办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表册及总结材料务必于8月31日前上报区应急办。区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区督考办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统计上报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远望

邮 箱:19332545@qq.com

附件:《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