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陵区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杨陵区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示范区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一)修编应急预案。完成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不断增强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流程的合理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重点抓好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大型会议、文体旅游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制定2017—2019年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指导专项预案演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年内开展5次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检验和提高我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指导区安监、环保、住建、文体(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教育、卫计、工信等部门抓好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企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切实达到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
(三)创新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建立预案的动态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报备制度,使应急预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对容易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时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和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隐患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完善相关部门牵头、关联部门参加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的快速获取、分析、研判和处理能力。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和快速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措施,不断提高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度。
三、着力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装备配置,加强日常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的管理和使用,健全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救援和预案修编等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研判、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大物资保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应急防范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不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三)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按照省、示范区有关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应急示范点创建活动,年内力争创建省级和示范区级应急示范点各1个。扎实推进高新初级中学省级标准化应急示范点建设。
四、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大宣传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应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村组群众、务工人员、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应急意识,努力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科级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应急值班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值班带班工作的通知》(杨办发〔2016〕8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值班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等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加大应急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坚持月查季通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镇办和部门能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和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建立“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辖区、以及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强化首报意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核实情况,首报信息力争在15分钟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优化信息处理流程,强化审核把关,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信息报送效率。依托新技术、新手段,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信息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和报告突发事件线索和重要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