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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总结突发事件应对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示范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杨应急办发〔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2015年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突发事件的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杨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结构编制及人员配备、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调查处理和科普宣传等方面,对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5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工作分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有关部门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区民政局牵头,国土分局、交通局、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农林局、科技局、农业园区办、气象分局等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区安监局牵头,区工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农林局、工业园区办、供电分局、质监分局等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区卫生局牵头,区农林局、工信局、食安办、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等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区综治办牵头,公安分局、区发改局、教育局、文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分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工信局、信访局等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组织业务熟练、文字功底好的业务骨干参与评估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材料汇总和编写分类总结评估报告等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总结评估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确定一名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总结评估工作的协调、实施和联络工作,并于1月8日18时前将其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报区政府办及各编写组牵头单位。

(二)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评估分析,做到数据详实准确、语言精炼、层次分明、内容完整。

(三)请各部门于1月12日前将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的评估报告及电子版送各编写组牵头部门;1月14日前各编写组牵头部门将本类别的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