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其对人群健康伤害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及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原则
(一)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的原则。
(二)坚持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三)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就地、集中隔离治疗的原则。
二、成立杨陵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区上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胜利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仓成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高 旭 区监察局局长
蒋建奇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荣清 区发改委主任
彭崇斌 区财政局局长
刘康全 区交通局局长
刘宽祥 区教文体局局长
崔社发 区卫生局局长
党新元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海安 杨陵火车站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崔社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岁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设学校协调组、保障组、医疗卫生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本预案组织防控。
三、各工作组职责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定期会商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策略;商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学校协调组
负责人:蒋建奇 刘宽祥
1、负责组织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日常协调和其他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
2、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3、督促学校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检查指导各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实施;协调解决各学校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配合医疗卫生组,严密监测学校内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区卫生局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处置工作。
(三)医疗卫生组
负责人:崔社发
成 员:李岁宗 屈正明 赵爱群
李 荣 崔文波 张彦辉
1、负责提出甲型H1N1流感防治措施、对策的建议,指导帮助其他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2、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疾控、卫生监督3个技术小组,分别制定各小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相关工作。
3、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示范区医院要设立专门的发热门诊,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认真筛查流感样病例。做好病例的登记、报告和病例采样等工作。对于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要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不少于7天时间);对于重症病例,要积极组织专家会诊和抢救并及时报告。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示范区医院要做好车辆、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力争做到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现及时,控制措施有力,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4、区疾控中心要切实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医学观察、消毒处置和疫情监测工作,在省疾控中心的支持下尽快开展实验室监测工作。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由示范区医院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立即送往传染病房进行隔离治疗。落实疫点消杀药品器械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防护用具等物资储备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疫苗应急接种工作。
5、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及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机构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负责统筹全区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做好财政预算和经费保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
(五)宣传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导甲型H1N1流感疫情变化信息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国内外及省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调杨凌电视台、杨凌时讯等相关部门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交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控制疫情的发生与蔓延。
四、做好应急值班,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区内各医疗机构、区卫生局、教文体局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服从指挥。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示范区医院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以第一时间报告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87012254),区疾控中心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网络报告省疾控中心。
五、疫情预防和控制
(一)医疗卫生部门采取以下预防控制措施
1、区属及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应成立防治领导小组。
2、将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置于独立的病房中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拒绝探视和陪护。
3、示范区医院病人入院或转院使用救护车时,必须使用与司机有隔离措施的专用救护车。
4、示范区医院应准备用于疫情防控的隔离病房。
5、对于密切接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6、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内感染综合预防控制工作。
7、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防护:
(1)凡与被观察人员接触者需戴专用防护口罩,医护人员要注意及时进行消毒工作和更换防护用具。
(2)开展疫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及口罩等。
(3)注意清洁和消毒。
(4)对于使用过的消毒用品要统一收集、集中消毒,对于使用过的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要统一销毁。
8、病区消毒:
(1)空气消毒:采取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熏蒸或喷雾等。
(2)地面、物品表面:用含氯消毒剂如“84”擦拭。
(3)病人痰液分泌物:消毒法同上,用含氯消毒剂浸泡。
(4)垃圾和排泄物:用漂白粉充分搅拌消毒。
(二)学校采取以下预防控制措施
1、建立校长负责工作机制,按照杨政教发〔2009〕75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各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和教职工,要立即劝其作进一步诊治,期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3、各校要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师生因病缺勤,应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文体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
4、各校应专门安排时间表,对学生进行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病一定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
(三)公众个人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1、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
2、凡与病人接触者需穿戴防护用具并注意个人清洁和消毒。
3、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
4、多参加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能力。
5、室内可用食醋熏蒸或空气消毒剂喷洒。
6、减少或停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
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宣传。让全区人民群众广泛了解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七、物资储备
各防治医院、区卫生局、教文体局均须准备好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